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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一個好朋友透過 MSN 向我訴苦,說和他在一起快十年的女朋友走了,原因是因為他女友喜歡上另一個男人,跟他去了!

他這幾天心情很沮喪,做什麼事都提不起勁,整天就像行屍走肉一樣,連自己在做什麼事也不知道。他擔心因為這件事而影響到他的工作,索性將工作也給辭了。每天不是在家裡喝悶酒,不然就是開著車到處晃,到山上、到溪邊,總是到一個可以讓自己靜下來思考的地方。整個腦子裡想的不是他們過去在一起的回憶,不然就是一直在問自己:「我到底是哪裡不好?為什麼十年的感情,可以這樣說放就放?」

就在 MSN 對話的最後,他要我隔天中午和他一起吃飯,說:「你這方面的經驗比較豐富,我們聊一聊好不好?」(真是見鬼了,我這方面的經驗哪有很豐富?)

雖然我很不願意,因為我很不喜歡聽到這樣的事,但礙於是好朋友,也不忍弗他的意,只好答應他了。

隔天見了面,簡單地閒聊幾句之後,同樣的故事情節又再次地上演。而我也只是扮演好「傾聽者」的角色,在他敍述的過程中,沒有任何一句打斷他的話語,只是靜靜地聽他將他的故事說完。

就在他說完之後,問我:「你之前曾經處理過一些這樣的例子,這種事看得比較多,可不可以給我一些建議?」(原來他所謂的我這方面經驗比較豐富是指這個啊,是我想太多了!哈!)

我沒有直接回答他的問題,反倒是問他:「你想要挽回她嗎?」

「不想!」朋友回答。

我語氣有點不悅地說:「那你要我給你建議要做什麼?只是徒然浪費我們的時間而已!」

「可是我真的很想知道原因,到底是為了什麼,她可以這麼輕易地便將近十年的感情放下!」

「這你應該是要去問她,而不是來問我吧!」

「你就試著分析一下嘛,至少可以讓我大概知道原因。」

我依然不理他。但為了不讓氣氛這麼嚴肅,我以半開玩笑的口吻繼續說著我想說的話:「感情這方面的事,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,只有適不適合的問題,除非你去找立法委員,立一部『感情法』,法條內容明文規定誰可以劈腿,誰不能劈腿,違反者處幾年有期徒刑!然後再去找總統公佈實施這部『感情法』,要全國人民恪遵執行,從此之後,全國人民對於感情的事便有法律依據.......

他突然笑了一下,打斷我的話:「你是在開玩笑嗎?」

我說:「是啊,我就是在開玩笑!不過至少有達到效果,你笑了嘛,心情有比較好了嘛!」

他點點頭,沒有回答。

我繼續說:「其實遇到被劈腿這種事,你也不用太在意啦......」

他又打斷我的話:「這我瞭解,我只是想要知道原因,希望能將自己不好的地方改進。」

厚!我差點沒被他打敗,口中三字經也忍不住飆出來:「你他媽的改進個屁啦!剛剛就跟你說過了,感情這方面的事,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,只有適不適合的問題。如果你真的想要探求原因來做改進,那表示你心中判定對錯的標準還是以她為主,也就是說,你是為了她而要改變自己,這就意謂著你心裡還是有她的,還是想要把她挽回的,是不是?」

他搖搖頭說:「沒有!」(不知道是真的沒有,還是不敢承認!)

我說:「沒有就好!那你也不要再去想要知道什麼原因了,也不要再去想要做什麼改進了,好好想想你未來的路要怎麼走才是!」

他說:「你說的這些我都知道,但自己就是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思想,腦子就會自動浮現那些事出來!」

我說:「有些人遇到這種事時,他會將自己的頭髮剪掉,將前男(女)朋友的東西丟掉,將電話號碼換掉,甚至會換工作,搬家....等等,目的就是要抛開過去,做一個全新的自己;而有些人就是想不開,整天喝著悶酒,不願承認事實,漸漸地越來越憂鬱,甚至輕生走向絕路的;有些人則是坦然面對,認為壞的不去好的不來,依然過著自己的生活,繼續尋找下一段感情;而另外有些人則是表面故做輕鬆,一臉無所謂的樣子,然而私底下卻是下定決心要更加努力上進,將來一定要有所成就,讓對方後悔.....」

他第三度打斷我的話,笑著說:「你說的這些我都知道,今天找你出來,我想要知道的你都不跟我說,反而是說了一些對我沒什麼幫助的『大道理』,而且還花了我 149 元。」

我也笑笑地回答:「你認識我那麼久了,還不瞭解我的個性嗎?把問題原封不動地推回去,這就是我一貫的作風啊!」

他說:「時間也差不多了,你也該回公司去了!雖然你說的對我而言幫助不大,但至少你讓我心情好多了!」

我說:「那你這 149 元也不算白花了吧!」

哈!哈!哈!

我不是心理醫生,沒有辦法為他做專業的諮商輔導,也沒有辦法開什麼抗憂鬱的藥給他吃,只能告訴他,要他自己好好想一想,看是要勇敢走出這段陰霾,還是要繼續沈淪下去!

十天過去了,不知道他想開了沒。這十天中我沒有找他,他也沒有找我,我只有在心中默默地祝福他,祝他早日走出這段陰霾!

直到今天,他在 MSN 上才跟我說,他又回到原公司去上班了,而且晚上還找了一份兼職的工作,只想要讓自己忙碌,藉著忙碌讓自己不再去回想,讓自己儘早將這段不愉快的回憶忘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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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vees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